

目前我市各县(市)及开发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软硬件都达不到档案管理的要求,,,,,具体表现在:一方面,,,,,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人员不足,,,,,业务水平参差不齐。。。。。另一方面,,,,,缺少保管城建档案的专业库房、设备,,,,,档案管理条件差,,,,,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档案的归集、保;;;;;;;ず驮俅卫。。。。。
针对上述情况,,,,,依据《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》第二条:“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内(包括城市各类开发区)的城建档案的管理”的规定,,,,,参照其他省、市关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立法情况。。。。。《长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管理条例(草案)》将适用范围规定为“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。。。。。”对城建档案管理的适用范围作出调整,,,,,从城市规划区延伸至行政区,,,,,与政府管理的行政区域相对应。。。。。与此同时,,,,,增加了对县(市)及开发区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。。。。。“县(市)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,,,,,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上年度城建档案目录。。。。。”以及“开发区的建设工程档案由所在地市、县(市)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;跨市、县(市)的建设工程档案,,,,,由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。。。。。”力求做到全市城建档案统一归集管理,,,,,适应我市经济及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。。。。。
投稿人档案公司 于刚